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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行不動產交易時,身為買方的您,需要負擔什麼費用呢?又包含哪些稅費呢?
在房屋買賣過戶流程中,買賣雙方要付哪些費用呢?一次告訴你!
我為您整理好賣方需要負擔費用說明!
賣方需要負擔費用說明
1.土地增值稅
稅率包括一般20%、30%、40%,自用住宅則可享有10%的優惠稅率。
2.房屋稅
根據交屋日按比例分算,課稅期間為7/1至次年6/30,開徵日期則為5/1至5/31。
3.交屋日前地價稅
依據交屋日按比例分算,課稅期間則是1/1至12/31,開徵日期為11/1至11/30。
4.交屋日前的水、電、瓦斯、管理費等費用
交易雙方再按比例分擔。通常交屋日前的費用由賣方負擔,交屋日後的費用則由買方負擔。
5.交屋前的代書費
包括抵押權塗銷代書費、簽約手續費、實價登錄代書費等。
6.財產交易所得稅(舊制)/房地合一稅(新制)
是兩種簡易分類,依交易標的取得日判斷。財產交易所得稅包括出售建物的核實認定,依據實際售屋收入扣除相關費用予以計算,於次年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合併申報。房地合一稅則包括出售土地與建物合併計價,採分離課稅,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天內申報。自110年7月1日起,不論是個人或營利事業,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都適用房地合一稅2.0!
7.賣方仲介服務費
成交價的4%